2013.09.08 05:24 【聯合報╱記者袁志豪/即時報導】
新北市三重區吳姓工人過去已有三次酒駕紀錄,今年6月8日傍晚,他再次酒駕騎車上路,遭警方攔查,測出酒精值達0.85;吳的案件尚未判決,沒想到他在10日傍晚竟又酒駕騎車,測出酒精值為0.25,供稱已經休息了一下午,以為酒測值不會超標。
新北地方法院指出,吳在十天內密集酒駕,漠視法禁與規範威信,毫不理會往來民眾及駕駛人用路安全,之前又已多次酒駕經判處罪刑;如不再予以相當處罰,難期待能夠有所警惕,因此兩次酒駕各自判處六月徒刑,合併執行十月,不得易科罰金。
新北地方法院指出,吳在十天內密集酒駕,漠視法禁與規範威信,毫不理會往來民眾及駕駛人用路安全,之前又已多次酒駕經判處罪刑;如不再予以相當處罰,難期待能夠有所警惕,因此兩次酒駕各自判處六月徒刑,合併執行十月,不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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