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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9.07 04:08 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瑞杰/基隆報導】
基隆市劉姓男子昨天騎機車,前往基隆地檢署繳納酒後駕車的罰金途中,警員看他騎車不穩,滿臉通紅攔檢,發現他又涉嫌酒後騎車。帶回偵訊後,再次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,劉男大嘆怎麼會這麼倒楣。
警方調查,44歲的劉姓男子今年5月間因為酒後駕車被捕,被裁罰9萬元。他因為當臨時工,收入有限,昨天趕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前往地檢署繳錢。
劉姓男子下午3點從七堵區住處騎機車出門,行經仁一路時,警一分局延平街派出所警員徐觀海、黃建棋看到他騎車會搖晃,鳴警笛示意他停車受檢。
劉姓男子對警員說,他在前晚喝了1瓶多的米酒,睡了一覺,覺得「酒退了」,才騎車出門。因為是要到法院繳納酒駕罰金,希望徐、黃能放他一馬。
徐觀海說,他能理解劉姓男子的處境,但還是要依法處置。酒測發現劉姓男子體內酒精濃度為0.43mg/l,超過法定值0.17mg/l,因此將他帶回警局偵訊,並趕在下午5點前移送到地檢署偵辦及繳納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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