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8153534.shtml
2013.09.10 02:57【聯合報╱記者王慧瑛/新竹市報導】 戴姓男子騎機車送貨前,喝了杯維士比,酒測值一點七五毫克被移送,因數值高得離譜,檢察官要警察重測,數值降變為零,認定警員未依規定讓戴喝水漱口或間隔十五分鐘才測,才會有這種現象,裁定不起訴。 戴刑事部分雖獲不起訴,仍被新竹區監理所裁處罰金四萬五千元,且吊銷駕照一年,戴不服提起行政訴訟。法院日前開庭,監理所主張,警員使用的酒測器正確性應沒問題。 戴姓男子二月十九日凌晨一點卅分,在新竹市經國路一段果菜市場內飲用一杯維士比藥酒,約塑膠杯七分滿,隨後騎機車送貨,因為臉紅,在三民國中前被查獲。 戴表示,當時警員要求吹測,他說「要請朋友買水過來」,警員說「不要浪費時間,快點測」,不讓他喝水漱口後再測。當場測出一點七五毫克,戴覺得不可思議要求重測,警員不同意。 戴被移送地檢署複訊時,提出對數據的質疑,內勤檢察官要求警員將戴帶回派出所重測,酒測值變為零。 檢方認為戴第一、第二次檢測,僅隔十二小時就代謝完畢,確實可疑。加上戴的友人出庭作證,指戴當天只喝一杯維士比,酒測值不可能那麼高。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組長黃國峰說,按規定,酒測前要詢問被測人「多久前喝酒?」若相隔不到十五分鐘,要讓受測人喝水漱口,且等待十五分鐘後才測。 |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