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9.19 【蘋果日報/侯力元、林師民╱新竹報導】
新竹縣長安國小前校長黃坤政,今年六月因為酒駕遭取締後,面對媒體詢問嗆說:「有撞死人嗎?」新竹地方法院簡易庭昨宣判,法官認為黃為人師表,是學校一校之長,不但喝酒開車,還不知悔改,將黃依公共危險罪處有期徒刑三月,如易科罰金為十八萬元。
已降級停職處分
今年六月五日,黃坤政(四十九歲)酒後開車遭警攔查,酒測值高達一點三三毫克,事後黃面對媒體詢問嗆說:「就是我,罰錢呀!」甚至被拍到在學校二樓的校長室,蹺二郎腿抽菸的離譜行徑。
已降級停職處分
今年六月五日,黃坤政(四十九歲)酒後開車遭警攔查,酒測值高達一點三三毫克,事後黃面對媒體詢問嗆說:「就是我,罰錢呀!」甚至被拍到在學校二樓的校長室,蹺二郎腿抽菸的離譜行徑。
當時黃還語帶威脅對媒體說:「是你報導我的喔?等我身體好一點……」等語。法官指出,黃非第一次酒後駕車被抓,二○○七年酒駕被法院判罰三萬四千五百元。法官認為黃無悔意,竟又再酒駕。警訊時,黃坦承喝酒開車,但面對媒體,卻不見悔意,身為教育者,卻說出扭曲價值觀的話,令人不解。直到檢偵訊才表達歉意。
黃坤政昨表示,接受法院判決,不會上訴,目前請假在家養病,靜待教育處處置。教育處副處長李國祿說,縣府人評會之前將黃坤政停職,並移送公懲會,兩周前,公懲會決議將黃降二級處分,因黃不適任校長職務,將視情況調整職務,或讓他申請退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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