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2/8170468.shtml
2013.09.18 03:56【聯合報╱記者吳淑玲/永康報導】
永康市一對潘姓夫妻昨天深夜都到外面喝酒,先生開汽車、妻子騎機車走不同路回家,卻在相距約100公尺的路口,分別被不同警方攔檢,酒測值均超過標準,一起被帶回派出所,警方發現兩人是夫妻,昨天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。
永康警分局大灣派出所昨天凌晨3點多,在永大一路與永中街口進行酒測攔檢,36歲潘姓男子在釣蝦場飲酒後涉嫌酒駕,被警方攔下,酒測值達0.64。同時間,31歲的潘妻也在附近一家小吃部喝完啤酒後,騎機車要返回永大路租屋處,在永中路被警方攔下,酒測值0.39,兩人都被帶回派出所,才發現都因酒駕被攔檢,有點尷尬但沒有吵架,一起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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