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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9.21 04:20 【聯合報╱記者范榮達、蘇木春、黃婕/苗栗報導】
中秋節一夜之間,苗栗警方查獲20件酒駕公共危險案,多數是中秋節親友烤肉聚餐喝酒,有人抱怨警方不近人情,中秋夜也大陣仗取締酒駕。
昨天是中秋節,警方前天晚上8點到深夜12點,全國同步執行取締酒駕勤務,各地都大有斬獲,苗栗地檢署昨天收案20件,清一色都是公共危險罪嫌現行犯,台中地檢署更多,公共危險收案超過50件,每人都要付出至少5萬元緩起訴金的代價。
20件公危案中,苗栗警分局占了12件,分局很多資深員警都沒有看過一個晚上取締這麼多件的酒駕,應該是創「紀錄」,分局留置室人滿為患,還必須搬來板凳,才勉強容納,12人昨天分3批移送,偵查隊值班刑警忙到整夜沒有闔眼。
12人的酒測值從0.28到0.86都有,其中有10件介於0.25到0.55之間,因今年6月13日下修酒測值標準,觸犯公危罪嫌,其中一名邱姓油漆工(58歲)供稱,只喝兩碗米酒煮的雞酒,還刻意休息一個多小時,才騎車上路,沒想到酒測值0.35超標。
警方說,警政署全國同步取締酒駕,並非僅有苗栗警方衝著中秋夜而來,「查獲這麼多件,警方也很意外!」呼籲民眾注意,酒駕肇事造成悲劇時有所聞,酒駕是犯罪,不要以身試法。
警方取締酒駕不會鬆懈,喝酒就不要開車,指定沒有喝酒的親友代理駕駛或搭計程車,不要酒駕害人害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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