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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9.15 07:36 【聯合報╱記者袁志豪/即時報導】
蕭姓男子去年12月18日晚間騎車經過新北市蘆洲區和平路時,發現員警正在盤查李姓友人;他一時好奇,將機車停好,再步行返回現場關心。結果蕭滿身酒味,又被員警看到他騎車經過,當時不再盤查李,轉為要求蕭進行酒測。
蕭姓男子否認騎車,表示他是走路前往,拒絕酒測;員警開出拒測單,蕭也不收,事後交通裁決所裁處罰鍰6萬元,吊銷駕駛執照,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。蕭不服,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本件行政訴訟。
法官檢視員警提供的現場錄音錄影畫面,以及路口監視器畫面,當時員警詢問蕭:「有沒有喝酒,有沒有騎摩托車?」蕭已答:「有又怎樣?」此外,監視器也拍到蕭的身影確實騎車經過,判決他敗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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