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09.21 18:23 【蘋果日報/張芳榮/台北報導】
台北市警局為防制警員酒後駕車出重招,不僅酒駕警員要被列冊6個月督考,勤務前要被酒測外,並規定一起飲酒的警察同仁,必須負起落實規勸酒後不駕車,或是幫忙叫代理駕駛,或確定他有坐上計程車離去,再或就是有家人前來接人,否則,將會依「警察人員獎懲標準」中,有關「處事不當,影響警譽」記過。
台北市警局指出,除同桌飲酒的同仁外,酒駕警員的直屬主官,因未能有效督導及宣導酒後不駕車規定,同時將受到連坐,除記過外,且會拔掉主官職務,及列入未來暫緩升職及調任主管名冊。
市警局表示,「酒後不駕車」是重點工作,執法警員必須以身作則。警員酒駕案中發現,同桌飲酒的又多是警員同仁,所以,希望藉由連坐法彼此約制,嚴禁酒駕行為。
台北市警局指出,除同桌飲酒的同仁外,酒駕警員的直屬主官,因未能有效督導及宣導酒後不駕車規定,同時將受到連坐,除記過外,且會拔掉主官職務,及列入未來暫緩升職及調任主管名冊。
市警局表示,「酒後不駕車」是重點工作,執法警員必須以身作則。警員酒駕案中發現,同桌飲酒的又多是警員同仁,所以,希望藉由連坐法彼此約制,嚴禁酒駕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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