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

北市防警酒駕 同桌警和主官連坐記過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30921/262400/%E5%8C%97%E5%B8%82%E9%98%B2%E8%AD%A6%E9%85%92%E9%A7%95%E3%80%80%E5%90%8C%E6%A1%8C%E8%AD%A6%E5%92%8C%E4%B8%BB%E5%AE%98%E9%80%A3%E5%9D%90%E8%A8%98%E9%81%8E

2013.09.21 18:23 【蘋果日報/張芳榮/台北報導】

  台北市警局為防制警員酒後駕車出重招,不僅酒駕警員要被列冊6個月督考,勤務前要被酒測外,並規定一起飲酒的警察同仁,必須負起落實規勸酒後不駕車,或是幫忙叫代理駕駛,或確定他有坐上計程車離去,再或就是有家人前來接人,否則,將會依「警察人員獎懲標準」中,有關「處事不當,影響警譽」記過。

  台北市警局指出,除同桌飲酒的同仁外,酒駕警員的直屬主官,因未能有效督導及宣導酒後不駕車規定,同時將受到連坐,除記過外,且會拔掉主官職務,及列入未來暫緩升職及調任主管名冊。

  市警局表示,「酒後不駕車」是重點工作,執法警員必須以身作則。警員酒駕案中發現,同桌飲酒的又多是警員同仁,所以,希望藉由連坐法彼此約制,嚴禁酒駕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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