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

男子酒駕撞傷人還罵警察 吃上兩罪送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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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9.03 16:41【台灣好新聞/記者范姜豪/台中報導】

 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酒後開車,撞傷一名女騎士,他不肯酒測,警方要對他強制抽血,他還以粗話辱罵員警,最後吃上公共危險和妨害公務兩項官司。

  二日晚間十時二十一分許,臺中市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,接獲民眾報案指寶慶街與弘孝路口有交通事故,兩名警員立即前往處理,發現是一名林姓男子所駕的車子,與一名日籍女子所騎的機車撞擊,該女子左腳及右肩等多處擦傷。

  員警發現,自小客駕駛林姓男子,身上散發濃厚酒味,當場要求其接受酒測,惟林男一直推託拒絕,歷經三十分鐘許,員警便告知林男,要對他採取法定的強制抽血規定。

  林姓男子竟向執勤員警,口出惡言公然侮辱,員警立即把他逮捕,帶返派出所,林姓男子始願意接受酒測,經酒精呼氣測試後,林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.92MG/L。

  於偵訊後,林姓男子被警四分局依據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嫌,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,至於肇事原因和責任,也進一步調查中。

  警方呼籲,酒後駕車害人害己,自102年6月13日0時起,酒後駕車告發取締標準,已從原本的0.25MG/L調降為0.15MG/L,又刑法構成要件也已定超出0.25MG/L即觸犯公共危險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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