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10.03 01:28 【中國時報/阮迺閎/花蓮報導】
「又是你!」吉安鄉一名43歲卓姓男子,前天下午偷機車酒駕還沒戴安全帽被警攔查送辦,當天晚間9時被檢方無保具結飭回後,隔日凌晨2時同樣情節再度上演,卓男連續2天到吉安警分局報到,讓員警無奈搖頭說「這種人抓幾次都還是會偷啦!」
警方表示,這名卓姓慣竊沒有固定工作,平時居無定所遊手好閒,一有錢往往就喝得爛醉,沒錢就竊取他人財物,已多次被警察逮獲,仍不見悔改,警方對他也傷透腦筋。
1日下午2時多,卓男酒後徒步經過吉安鄉南埔公園停車場,見一輛停放路邊的機車鑰匙未取下,便將機車騎走,還大剌剌經過吉安警分局稻香派出所,所內員警見他沒戴安全帽還滿臉通紅,趨前攔下施予酒測,發現酒測值高達1.07,騎的車還是偷來的,於是將他帶回派出所內偵辦。
卓男當天被移送花蓮地檢署後,晚間9時被無保具結飭回,但他在2日凌晨1時多,與友人飲酒過後,於海岸路再度竊取一部機車,行經南埔加油站時,又因沒戴安全帽被吉安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攔下,酒測值高達1.05,訊後再次被警方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卓男2度警詢時都對犯行坦承不諱,還說因為酒醉了,懶得走路,又見路旁機車插著鑰匙,才會順手牽車作為代步工具。理由聽得警方直搖頭。
警方呼籲民眾,外出購物或辦事時,停車熄火後一定要將車鑰匙拔下隨身攜帶,才不會因貪圖一時方便,讓宵小有機可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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