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10.12 15:06 【蘋果日報/王煌忠/台中報導】
台中市黃姓貨車司機﹝38歲﹞,昨晚十時許酒後騎車行經永春東路與永春路口時,發現前方有警察臨檢,竟加速衝過臨檢點,騎到前方的超商停車,躲入超商內拒絕受檢,警方追上前將黃男欄下,發現他身上散發濃厚酒味,遂要求進行酒測,但黃男辯稱並未騎車,且要進入超商上廁所,藉此拒絕酒測。
由於警方在臨檢處均有架設攝影機,佐証黃男卻有騎車,因此以強制力將黃男送往醫院抽血,換算酒測值高達0.99毫克,警方隨即依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拒絕酒測開罰九萬元,訊後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警方表示,根據現行酒駕罰則,酒測值超過0.55以上,開罰74000元,黃男則因拒測必須多繳納16000元,如果當初乖乖配合,就可省下這筆無謂的支出。
由於警方在臨檢處均有架設攝影機,佐証黃男卻有騎車,因此以強制力將黃男送往醫院抽血,換算酒測值高達0.99毫克,警方隨即依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拒絕酒測開罰九萬元,訊後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警方表示,根據現行酒駕罰則,酒測值超過0.55以上,開罰74000元,黃男則因拒測必須多繳納16000元,如果當初乖乖配合,就可省下這筆無謂的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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