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10.2 15:09【自由時報/記者李忠憲/新北報導】
真是不良示範!新北市議員陳錦錠8月間某晚跑攤,開車時與機車擦撞,導致機車騎士與被載的人受傷,警方測出她酒精濃度達1.06,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,檢方考量陳態度良好,坦承犯行,已與對方和解,並保證以後不會再開車跑攤,最後給予2年緩起訴,並支付10萬元給國庫。
連任5屆議員的58歲市議員陳錦錠,先生為立法委員張慶忠,她在8月12日晚間先到板橋區某餐廳跑攤,6點多駕車離開,準備前往中和另家餐廳應酬時,行經三民路二段擦撞到一輛機車,車上兩人倒地全身多處擦傷。
陳某立刻停車等候警方到場,並配合酒測,測出1.06,因傷者未提告訴,警方先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她送辦。
檢方考量陳在傷者提告前已經先和解,沒有酒駕前科,且態度良好,並表示以後都會請助理開車,不會再犯,於是從輕發落,給予緩起訴自新。
連任5屆議員的58歲市議員陳錦錠,先生為立法委員張慶忠,她在8月12日晚間先到板橋區某餐廳跑攤,6點多駕車離開,準備前往中和另家餐廳應酬時,行經三民路二段擦撞到一輛機車,車上兩人倒地全身多處擦傷。
陳某立刻停車等候警方到場,並配合酒測,測出1.06,因傷者未提告訴,警方先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她送辦。
檢方考量陳在傷者提告前已經先和解,沒有酒駕前科,且態度良好,並表示以後都會請助理開車,不會再犯,於是從輕發落,給予緩起訴自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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