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11.15 20:05 【中時電子報/黃麗鳳/宜蘭報導】
酒後駕車被警方攔獲,宜蘭一名男子害怕刑責上身,竟然冒名應訊,案經員警識破,移送法辦,宜蘭地方法院今天依公共危險和偽造文書罪嫌,判處這名男子6個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18萬元。法界分析,原本只是酒駕的公共危險罪嫌,卻因為這名男子撒謊,多吃上一條「偽造文書」罪,被法官重罰18萬元,得不償失。
判決書指出,吳姓男子酒後駕車,遭到警方攔檢,測得酒精值0.25毫克,超過法定標準,依法追究公共危險罪嫌。
吳姓男子說,因為過去曾有酒駕前科,擔心遭到重罰,才會假冒妻子弟弟的名字應訊,但仍被警方識破,移送法辦。
警方指出,吳姓男子的酒測值0.25毫克,數值並不高,一般的情況下,法官都會給予輕判,罰金最多3萬元,但吳姓男子冒名頂替,在酒駕公共危險之外,才會又多吃上「偽造文書」官司,兩罪併發,被判處6個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18萬元,代價慘痛,真的是賠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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