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31108/288869/%E3%80%8C%E9%86%89%E3%80%8D%E4%B8%8D%E8%A9%B2%E3%80%80%E6%B8%AF%E7%B1%8D%E7%94%B7%E9%85%92%E9%A7%95%E6%92%9E%E8%AD%B7%E6%AC%84
2013.11.08 08:45 【聯合報╱記者饒磐安╱即時報導】
甘姓男子在新北市土城區一家卡拉OK喝醉酒,要他也喝了酒的李姓女友,開他的車載他回家;未料李女卻追撞前方機車,造成騎車的李姓男子頭部受重創。李男提告向甘及李女求償220餘萬元,但甘稱他當時已酒醉,不知發生何事,且開車的不是他,車禍與他無關。
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甘明知李女喝酒,仍提供車輛讓李女酒駕載他,李女肇事,甘也要負連帶責任;今天下午判甘與李女共同賠109萬元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