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

3度酒駕 博士辯喝烈酒舒緩不適

2013.8.20【聯合報╱記者王慧瑛/新竹報導】
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7/8107603.shtml

  擁有博士高學歷的賴姓男子,有2次酒駕紀錄仍不收斂,今年5月喝高粱酒後駛上國道返回桃園家途中,行車不穩被警攔下,酒測值0.87毫克,觸犯公共危險罪。

  新竹地院昨天開庭,賴辯稱,他有呼吸中止症,當天身體不適,喝烈酒搭配心臟按摩以舒緩症狀,強調當時喝酒「情有可原」,法官問他「你可以喝酒啊,但為何要酒後開車」,他語塞,答不出話。

  賴今年56歲,是國內某國立大學化工博士,昨天開庭時,他主張,當天身體不適,在車內喝幾口高粱酒,酒測值不可能高達0.87毫克,質疑酒測器「有問題」,他說,「酒測器構造我很熟,數值可能產生誤差」。

  國道警察提供酒測器鑑定報告給法院,強調酒測數值無誤。蒞庭的公訴檢察官告訴賴男,既然質疑酒測器有問題,要拿出證據證明,且警察已提出送鑑定報告佐證。

  賴先質疑酒測器失準,眼看「翻盤」無望,另提出醫院診斷證明,他說,患有呼吸中止症,一旦呼吸困難,要喝幾口烈酒,加上心臟按摩就能好轉。

  他說,今年5月9日晚間8點多,他在竹林交流道附近一家超商停車場喝高粱酒,呼吸困難情況好轉後,9點多開車上國道,要回桃園的家。

  一駛上國道不久,就因行車搖晃被攔下,國道警察一靠近他,聞到濃濃酒氣,酒測值0.87毫克。

  這已是賴第3度酒駕,前2次分別在民國98、99年間,他駕照已被吊銷,仍沒悔悟,照常酒駕。

  賴向法官求情,希望獲得較有利的刑度,最後同意認罪協商,公訴檢察官提「4個月徒刑」,賴男勉為其難接受。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